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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水利厅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水利风景区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3-9-11 09: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492| 评论: 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利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科学保护和综合利用水利设施、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维护河湖健康美丽,推动建设幸福河湖,助力乡村振兴和城镇绿色发展,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水利改革发展最新成果,根据《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22〕13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3年度河南省水利风景区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序

1.景区管理单位经所属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提出申请,并按申报要求提供材料。省水利厅直属单位申请材料直接报河南省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厅景区办)审核

2.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水利风景区申报材料初审和现场审核,将符合条件要求的景区,择优向厅景区办推荐(附推荐函)。

3.厅景区办对符合条件、程序等要求的景区,委派专家组进行实地核查评价。

4、水利厅审议、公示后批准认定

二、申报范围

凡以水域(水体)或水利工程为依托,以保护水资源、提升水工程、优化水环境、建设水生态、传播水文化为宗旨,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风景资源与环境条件,可以开展观光、娱乐、休闲、度假或科学、水文化宣传、水科普教育活动的区域,如水库、湿地、自然河湖、城镇河湖水系、灌区、水美乡村、水利遗产、水保示范园等。

申报条件

1.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职责明确,景区范围清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涉及国土空间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以及风景名胜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中列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的区域。

2.水利风景区安全管理规范并有应急预案,工程、设备运行安全,游憩服务设施齐全无安全隐患,无水事违法行为及河湖“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

3.水利风景区内水域水质不低于IV类,符合《水功能区划分标准》(GB/T50594-2010)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要求。

4.利风景区内导览、文化、科普、标识、监控等基础设施齐备。

5.水利风景区规划或规划纲要成果符合要求并获得批复

四、申报时间

申报河南省水利风景区的单位请于2023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厅景区办,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报资料

1.河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表(原件一式两份)

2.省辖市或省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函(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水利风景区申报资料汇编(一份)

 申报信息与证明材料、文字介绍名称、数据一致。申报样表、申报材料制备及具体要求请参照附件,可登录河南水利风景区网公告栏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hnslly.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厅景区办(省水利厅办公楼310房间)

人:吴亦宁

联系电话:0371-65571256 15981800199

电子邮箱:hnslly@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五路10号河南省水利厅310室

   编:450003

附    件:2023年省级水利风景区申报附件.zip


河南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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